轉知:銓敘部函以,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業經總統於112年1月11日修正公布,並自同年7月1日施行一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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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銓敘部112年3月21日部退一字第1125532900號函,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。
銓敘部來函.pdf
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.pdf